112-1學期專業證照報名費補助及獎勵已開放申請(至經費用罄即截止受理),請學生踴躍提出

補助對象:證照生效日期以112年1月1日至112年10月31日為限,逾時恕不受理
繳交文件-請同學進入學生資訊系統-點選學生事務處
(1)線上填寫學生專業證照獎勵,並列印申請表後經導師簽名;

(2)報名費收據正本(若報名費收據遺失,必需再填寫切結書及提供繳費證明);

(3)印領清冊;

(4)證照影印本(彩色1份)。

 

公告類型: 證照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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