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113學年度第2學期轉學生申請抵免教保學分說明
- 申請時間自民國114年1月10日(星期五)至2月10日(星期一) 前止。
- 抵免學分作業說明請依註冊組公告辦理。
- 新進轉學生若需申請抵免下列教保專業課程32學分之科目,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供抵免審查使用。
教保專業課程32學分之科目:
科目名稱 |
學分數 |
科目名稱 |
學分數 |
幼兒教保概論 |
2 |
幼兒園教材教法I |
2 |
幼兒發展 |
3 |
幼兒園教材教法II |
2 |
幼兒健康與安全 |
3 |
幼兒園、家庭與社區 |
2 |
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設計 |
3 |
教保專業倫理 |
2 |
特殊幼兒教育 |
3 |
幼兒園課室經營 |
2 |
幼兒觀察 |
2 |
幼兒園教保實習 |
4 |
幼兒學習評量 |
2 |
- |
- |
備註:
- 請提供申請抵免科目18週教學大綱,資料內必須有原修習學校、科系、修習學年度、學期、年級、修習科目名稱、學分數及成績,並提供原修習學校之教保專業課程認可證明(附件一)
- 若要抵免科目幼兒園教保實習(4學分),請檢附當時實習機構名稱及總實習小時數,且需具有原修課學校或原實習機構證明。
瀏覽數:
分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