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】113學年度第2學期轉學生申請抵免教保學分說明

  • 申請時間自民國114年1月10日(星期五)至2月10日(星期一) 前止。
  • 抵免學分作業說明請依註冊組公告辦理。
  • 新進轉學生若需申請抵免下列教保專業課程32學分之科目,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以供抵免審查使用。

教保專業課程32學分之科目

科目名稱

學分數

科目名稱

學分數

幼兒教保概論

2

幼兒園教材教法I

2

幼兒發展

3

幼兒園教材教法II

2

幼兒健康與安全

3

幼兒園、家庭與社區

2

幼兒園教保活動課程設計

3

教保專業倫理

2

特殊幼兒教育

3

幼兒園課室經營

2

幼兒觀察

2

幼兒園教保實習

4

幼兒學習評量

2

-

-

備註:

  1. 請提供申請抵免科目18週教學大綱,資料內必須有原修習學校、科系、修習學年度、學期、年級、修習科目名稱、學分數及成績,並提供原修習學校之教保專業課程認可證明(附件一)
  2. 若要抵免科目幼兒園教保實習(4學分),請檢附當時實習機構名稱及總實習小時數,且需具有原修課學校或原實習機構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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