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-本校30屆「朝陽優秀青年代表選拔」,系辦收件自即日起至113/10/4止,逾期不受理
說明:
- 本活動已於113年8月29日奉校長核准辦理。
- 請各系所自行訂定收件並公告截止日期(建議於113年10月4日前完成收件,以利辦理後續相關作業),並預先辦理初審,各系所推薦人數以3名為限,並於「推薦表」上提供意見。
- 請各系所於113年10月11日(星期五)17時前,將推薦學生之申請表、自傳及相關證明文件(1式6份,正本1份、影本5份)送達本處課外活動組彙辦,逾期不予受理(未獲推薦之申請表一併送交課外組,其書審資料逕行歸還學生)。
- 依前揭要點規定,獲選之朝陽優秀青年代表將於校慶慶祝大會公開表揚,並獲頒當選證書乙紙及優秀代表獎學金(第1名新臺幣7,000元,第2名新臺幣6,000元,第3名新臺幣5,000元,第4-12名每名新臺幣4,000元)。為鼓勵得獎學生之優異表現,該獎學金不受限於校內其他獎學金之申請。
- 檢附「朝陽科技大學優秀青年代表選拔要點」如附件1、「第30屆朝陽優秀青年代表選拔申請表」如附件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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