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通告】本校四技3年級學生申請提前1學年畢業相關事項。
朝陽科技大學教務處 通告
承辦人:林美萱
分機號碼:4012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9年4月20日
發文字號:朝陽教(註)字第1090000150號
主旨:通告本校四技3年級學生申請提前1學年畢業相關事項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校學則第五十四條規定辦理。
二、本校學則第五十四條規定如下:「修讀學士學位學生修業期間,合於下列諸項標準者,得提出提前一學年或一學期畢業之申請:(一)應修科目與學分全部修畢,各學期名次在該系該年級學生數10%以內。(二)操行成績各學期均在80分以上。學生須於擬畢業學期之期中考後一週內提出申請,經各系系務會議初審合格,並經教務處複審通過。」
三、如因休學因素未修滿應修8學期數,於109學年度第1學期始為應屆畢業生者,若符合上述規定,亦可申請提前1學期畢業。
四、申請日期:自民國109年5月4日(星期一)~5月8日(星期五)止。
五、申請方式:請至行政大樓2樓本處註冊組或進修教學組領取申請表格或上網下載,並申請歷年成績單及各學期系排名證明表,於申請期間內繳至各系辦公室辦理初審。
六、申請同學需修完108學年度第2學期課程,俟該學期成績送達本處註冊組或進修教學組後,再進行複審,複審結果將於民國109年7月中旬複審決議後個別通知申請同學,並於本處網頁公告。
朝陽科技大學教務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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